發稿人:桃園監理站 發稿日:2018/08/10 01:25:00 PM

標題:「9月1日「營業車」秋季汽燃費開徵囉!」

  桃園監理站表示今(107)年營業車秋季汽車燃料使用費將於9月1日開徵,監理機關已陸續寄出繳納通知書,繳費期限至107年9月30日止,請「營業車」車主們按時繳納。
  桃園監理站站長說明營業車汽燃費分春、夏、秋、冬四季,並於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徵收,車主接獲開徵繳納通知書,除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外,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轉帳繳納。
  桃園監理站站長林正郎表示為了增加繳費便利性,全國監理所(站)自107年7月1日起提供行動支付與信用卡繳費服務,繳納項目包含駕行照規費、考檢驗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逾期罰鍰、強制險罰鍰、公路法罰鍰、交通違規罰鍰等監理業務規費,可減少車主攜帶及保管現金之不便與風險,並加速窗口結帳速度,節省等候時間,本項服務也可使用非車主本人之信用卡或行動支付,且於107年12月31日前,免收手續費。若選擇以信用卡方式繳納汽燃費,並可當月繳費下月付款,讓您輕鬆繳費無負擔。
  桃園監理站表示營業車汽燃費每年徵收4次,為節省每次繳納耗費時間,另建議營業車主可向車籍管轄監理機關申辦金融帳戶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申辦完成後,每期應納費額將在當期繳費期限截止日於指定金融帳戶自動轉帳扣繳,省時又方便,由約定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汽燃費,從此再也不必擔心因忙碌而忘記繳費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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