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人: 發稿日:2017/10/28 12:48:00 PM

標題:「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說,桃園地院的所有法官都拿錢貪污,只有曾雨明一人沒有貪污,所以他被迫害,被排擠,桃園地院法官只要民眾私下包錢給他們,他們就判你無罪,只有曾雨明」

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說,桃園地院的所有法官都拿錢貪污,只有曾雨明一人沒有貪污,所以他被迫害,被排擠,桃園地院法官只要民眾私下包錢給他們,他們就判你無罪,只有曾雨明一人最清高,最有良心....



崴佑記者報導
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說,桃園地院的所有法官都拿錢貪污,只有曾雨明一人沒有貪污,所以他被迫害,被排擠,桃園地院法官只要民眾私下包錢給他們,他們就判你無罪,只有曾雨明一人最清高,最有良心....


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於一○三年審理一宗偽造文書案時,不當斥責、辱罵、恫嚇被告,使被告情緒激動崩潰,兩度以頭部重撞桌面受傷,且違法上銬被告,情節重大,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昨以十一票對零票,通過對曾雨明的彈劾案,提案監委高鳳仙表示,通過彈劾後,全案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決定最後懲處。
監院調查,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一○三年審理偽造文書案時,不當辱罵、恫嚇被告,被告崩潰以頭部撞桌受傷,監院昨通過彈劾案,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懲處。(資料照)
監院調查,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一○三年審理偽造文書案時,不當辱罵、恫嚇被告,被告崩潰以頭部撞桌受傷,監院昨通過彈劾案,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懲處。(資料照)


法評會提報 指失控非偶發

本案由法官評鑑委員會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法評會認為,曾雨明上述行為「係屬慣行(慣有的行為)」,且情緒失控非「偶發單一個案」,法評會認為是「很嚴重」的事;資深法官指出,依曾雨明被彈劾情節,最重可能被免除法官職務、轉任非法官職。

監院調查,曾雨明司法官三十五期畢業,擔任法官多年已當到庭長,處理偽造文書案子也不複雜,但可能因為法官本身素養、情緒管理、不良習慣等問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在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偽造文書案時,用不當言詞對被告恐嚇,甚至用有省籍情結的字眼表示「妳是本省人幹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

辱罵咆哮扯省籍 被告崩潰

監院指出,曾雨明對被告不當恫嚇言行包括:「妳不要跟我,插我話做什麼?妳特別給我注意喔!妳不要給我找收押喔,不尊重法院喔」、「什麼叫對不起?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給我注意一點我跟妳講」、「妳再跟我講一遍喔,我現在就不開庭,我就處理妳收押喔,我做一不二喔,妳不要不相信喔,妳不要不信邪喔,我跟妳講喔。我就要收押,我跟妳開什麼玩笑」等。

高鳳仙表示,曾雨明不尊重被告,開庭時咆哮、辱罵被告,並損其尊嚴等不當言行,使被告情緒激動崩潰,兩度以頭部重撞桌面受傷;被告第二次頭撞桌面後,曾雨明諭請法警上手銬戒護。

移送職務法庭 最重可免職

監院調查,曾雨明讓被告上手銬在法庭進行審判的時間,有一分多鐘,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違失情節重大。

高鳳仙說,被告情緒失控,請法警讓被告不要傷害自己身體是對的,上銬制止保護,法律上也可容許,但法官忘了,在法庭上法官不能拘束被告身體,法官上銬後還繼續開庭,嚴重違反人權。

監委昨約詢時,曾雨明表示他沒有省籍情結,當時只是用反諷言語,如因此被扣上省籍情結帽子,他不能接受。

桃園地院表示,尚未看到監察院正式文本,無法表示意見;曾雨明昨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