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人:許博淳 發稿日:2017/04/18 07:15:00 PM

標題:「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國軍官兵休假期間餐敘飲酒難免,但切莫因飲酒後貪圖便利而駕駛交通工具,默是對公共安全及他人生命財產等法益之危險;一旦酒駕無論刑責輕重,將依現行規定檢討不適服現役列為汰除對象,切莫輕率試法,徒然懊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