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司法院大法官104年度學術研討會 大法官應積極將兩公約及核心國際人權公約定位為憲法法源

此篇文章僅限「會員」閱讀,
請立即輸入 會員帳號 或 免費加入會員!

回「新聞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