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人:張益權. 發稿日:2017/03/20 02:58:00 PM

標題:「車輛短期不使用辦停駛,可免繳稅費省荷包」

新 聞 稿
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 製發
106年3月 日
標題:車輛短期不使用辦停駛,可免繳稅費省荷包
內容:
南投監理站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若車輛短期不使用,可將號牌及行車執照繳存監理機關申請停駛登記,他日需要用車時,再辦理復駛登記,可以讓您省下停駛期間的稅費,但是要特別注意,停駛若超過3個月需要檢驗合格後始可辦理復駛登記,停駛若超過1年沒有辦理復駛登記,將會註銷牌照。
該站同時呼籲車主朋友勿將吊銷、註銷牌照之車輛行駛於道路或停放於路旁長期佔用道路(車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104年7月1日修法
後,已將註(吊)銷號牌或未懸掛號牌車輛之「停車行為」納入執法取締,以避免該類車輛長期占用道路,影響用路人權益。一般車輛註銷原因不外乎逾期檢驗、牌照申請停駛超過一年、車主死亡繼承人一年內未辦理過戶等,民眾所有的車輛如經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應儘速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如仍行駛道路上或停放道路旁被查獲將處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
承辦單位:南投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朱豐誠副站長 049-2350923轉分機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