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人:畢楷祥 發稿日:2017/04/20 02:41:00 PM

標題:「誰是恐龍法官?揪出司法老鼠屎」

誰是恐龍法官?揪出司法老鼠屎

(記者畢楷祥/台北報導)近日司改國是會議在法界與民間引起極大的討論,共計21項議題分組討論,其中最受關注的議題之一「法庭直播」的決議,正反映人民對監督法官、檢察官的高度期待。3月31日在台大霖澤館由法稅改革聯盟與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2個單位舉辦的世界公民日青年高峰會「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討論「稅法上的228」太極門冤稅案件,國稅局不依據法院三審確定的結果,卻還拿檢察官的不實起訴書作為課稅依據,行政法院法官依樣畫葫蘆,完全採用起訴書資料作為判決理由,法學專家皆指出嚴重悖離證據法則及程序正義。年輕一代觀察此案件判決表示,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行政法院法官漠視證據、枉法裁判,恐龍法官必須為自己的違法判決付出代價,否則司法改革永遠是無法落實的口號。

青年高峰會現場近兩百位關心法稅改革的年輕人共同參與。清華大學經濟系的廖宜川表示,教科書的相關理論一定會假設政府的終極目標就是促進人民福祉,但如果今天政府是故意地違法課稅,將人民視為敵人,相關的教科書是不是應該要全部重編?他自己本身是太極門弟子,也是稅務冤案受害者,太極門稅務冤案已於2007年三審無罪無稅確定,判決書中詳細論述起訴書的內容不可採用。3月9日太極門冤稅案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三位枉法裁判的法官,就是罪證確鑿的加害者,執法者本身就是侵害人權的加害者,也應該要有配套措施來淘汰,阻止他們繼續侵害人權,他呼籲小英總統予以究責懲處,莫讓司法老鼠屎繼續危害無辜百姓。

來自高雄的大學生梁禕玲,曾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親眼見證三位法官的枉法裁判,她表示自己的父母也曾收到烏龍稅單,當年由於家中經營書局,國稅局竟以公司行號與實際店家名稱不同為由,用店家名稱重新開了一張稅單,且原先已繳納的稅金不算數,更不願意退還原先以公司行號繳納的稅金,就是要他的父母親再繳納一次稅金,幸好當時遇到了有良心的官員,才能順利解決,這段戒慎恐懼的日子,讓梁禕玲深切地呼籲政府,像這三位沒有良心的恐龍法官應立即嚴懲,終止他們對人民的迫害。

「苛稅猛於虎」,主修歷史的倪珮瑄提醒政府以中外歷史為鏡,苛稅造成政權滅亡的例子比比皆是,如史上著名的波士頓茶葉事件,起因為英國對北美殖民地的不合理對待,包括印花稅等課徵,最後北美人民脫離英國統治,獨立成為美國。呼籲政府能拿出魄力,懲處不肖國稅局官員與枉法裁判法官,這才是真正落實轉型正義的第一步。

工程師文尚彬引用德國基本法第一條:「人性尊嚴神聖不可侵犯」,強調司法改革與人權保障的迫切性及重要性,呼籲身為台灣公民,更不能縱容司法改革產生劣幣驅逐良幣,唯有靠全民監督,彰顯良心司法人,杜絕司法敗類,才能真正落實司法改革。他以幾年前的苗栗大埔張藥房被拆,害死屋主張森文一事為例,當時法官判決的裁定文:「惟本件行政處分之執行僅對聲請人之財產權為執行,並不及於上開人格尊嚴等權利之侵害。」文尚彬氣憤的表示,怎麼會有法官認為,長年居住的家被拆,竟然只是和「財產」有關而已,和人格尊嚴、家庭權、隱私權、生命權、人身安全權、私生活、家庭和住宅不受干涉權完全無關呢?

文尚彬指出,大埔案的法官的枉法裁判,也在太極門稅務冤案上演,法官所引用的證據是21年前的起訴書資料,而監察院已兩度調查,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唯一的調查證據,由國稅局進行公告調查的7,401份申明表,皆百分百表明為贈與,絕非學費,竟然完全不被採用。針對同一事實、相同證據,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皆判決國稅局敗訴,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濫用自由心證,恣意妄為,完全悖離證據法則做出枉法裁判,這一個判決不僅重創司法威信,也讓台灣民主法治倒退一大截,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4.6%。堂上一點朱,百姓千滴血,太極門稅務冤錯假案,讓人民飽受痛苦,財產被剝奪,名譽被污辱,尊嚴被踐踏,這些難道都不是法律納為應予保護之利益範疇嗎?

圖一:梁禕玲深切地呼籲政府,像這三位沒有良心的恐龍法官應立即嚴懲,終止他們對人民的迫害。

圖二:文尚彬指出,太極門稅務冤錯假案,讓人民飽受痛苦,財產被剝奪,名譽被污辱,尊嚴被踐踏,這些難道都不是法律納為應予保護之利益範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