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人:邱仁武 發稿日:2017/04/17 04:44:00 PM

標題:「學甲分局長楊青垂召開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

【記者邱仁武/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17日召開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分局長楊青垂強調,防空演習係屬民防整備之一環,可以百年不用,但不可一日不備,且「演習視同作戰」請各單位加強期前整備作為,並呼籲民眾務必配合實施,另同仁及協勤人員擔服崗哨勤務應注意執勤技巧及安全。
學甲分局召集轄內各區公所、機關、學校、義警、民防等單位參加「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分局長楊青垂主持表示,「萬安40號演習」在5月11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止,實施警報發放、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演練。13時30分發放警報後,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含燈火)管制,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民眾(含居家或工作者)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
此外,停放於市區的車輛,一律在原地不得發動,在非幹道上行駛的車輛,須向道路兩側疏散停放,在幹道行駛的車輛,應即靠邊停放或就近轉入非幹道停放,駕駛與乘客不得坐於車內,必須疏散至就近防空避難室或是巷內隱密安全處所避難,仍無法停靠者,應繼續向郊外行駛,不得阻塞道路通行,演練期間請民眾勿在騎樓地或公園內停留觀望,屆時請配合警方及民防人員的管制作為。
分局長楊青垂說,這次演習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首度試驗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利用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介接系統,發送簡訊到演習區域內所有3G、4G行動電話,以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的訊息,為使民眾接收簡訊通知(振動及文字訊息)後即時配合。
分局長楊青垂強調,演習期間如有不聽從執勤人員指揮、勸導者,該分局將視違規情節輕重,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學甲分局長楊青垂召開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記者邱仁武/攝)

學甲分局長楊青垂召開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記者邱仁武/攝)

學甲分局召開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協調會,出席很踴躍。(記者邱仁武/攝)

學甲分局長楊青垂率領與會人員共同呼籲大家務必配合萬安40號演習。(記者邱仁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