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人:林彥儒 發稿日:2018/08/10 12:53:00 PM

標題:「喝酒貪杯,樂極生悲」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一句大家都琅琅上口的話,除了是國軍的「天條」外,也是國軍軍紀要求重點,更社會上普羅大眾的共識,每當因為酒駕或酒後失序案件引發的社會案件躍上媒體版面時,社會的輿論更是一面倒的批評,但令人遺憾的事卻一再的發生。
許多的場合都喜歡有酒來拉攏大家的感情,舉凡生意應酬,慶祝活動,好友相聚,常常無可避免的喝了幾杯,然後「自覺」喝的不多開車上路遭警察攔檢被移送法辦時,常常都覺得自己倒楣被抓,直到肇生重大的案件才後悔莫及,除了酒駕之外昨日發生酒後與保全起口角,撂4人打死保全的社會案件,亦是因為「酒」的原因造成遺憾,水可載舟亦可覆舟,開心的場合下喝幾杯在所難免,更應該注意自己的酒後的行為,不因一時的快樂而貪杯,最終讓自己躍上社會版面而樂極生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