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雖已逐漸緩和,惟為減輕實際受疫情影響產業之負擔,本市特制定「臺北市政府因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紓困措 施」,已辦理稅籍登記之承租人得以個案申請方式,延後6 個月繳納109年9至12月市有不動產租金,並得再視與去年 同期相比之營業額衰退情形,按比例減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