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  線上:11,124人  |  瀏覽數:1,910,387,323

LINE   

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1/06/11 01:03:00 PM
發稿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修改新聞稿
安心在家防疫機車排氣定檢期限延長至110年底
您尚未登入會員!   新會員註冊
   帳號 密碼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0年6月11日
聯 絡 人:顏伶珍大隊長  
聯絡電話:(02)25923600分機201、0928-689-363

臺北市環保局今(11)日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全國防疫警戒提升至第三級,為落實非必要少出門的防疫政策和降低接觸感染風險,環保署已調整延長部分機車之排氣定期檢驗期限,凡行照發照月份為今(110)年4月至10月的機車、及定期檢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定檢且限期改善期落於今年5月15日(含)之後的機車,排氣定檢期限統一延長至今年12月31日,民眾只要在期限前完成定檢即可,不用擔心逾期受罰。環保局也提醒後續若疫情趨緩,民眾應抽空前往定檢,避免年底檢驗塞車。

環保局說明,領有牌照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且未在交通監理單位辦理停駛、報廢、繳銷牌照、註銷牌照及失竊登記之車輛,每年皆應實施排氣檢驗1次,並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若逾期未定檢處5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仍未定檢,將再處3,000元罰鍰,遲未完成改善者最重註銷牌照。

由於國內防疫警戒升級,為配合相關防疫管制措施、減少人群接觸感染風險,環保署已統一將發照月份為110年4月至10月的機車,以及定期檢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定檢限期改善期落於110年5月15日(含)之後者,排氣定檢期限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車主若不清楚應定檢日期,除可直接檢視行車執照外,亦可直接加入臺北市環保局Line@官方帳號「定檢好康愛報報」並註冊,每年就會收到定檢通知。如車輛已無法使用或遺失等情形,車主也應主動至監理機關更新車籍資料,以免逾期受罰。

環保局表示,目前落實防疫已為全民首要任務,需靠大家一同努力,後續若疫情趨緩,民眾應抽空前往定檢,以避免年底屆期前,大量湧入機車檢驗站,導致檢驗塞車及久候問題。臺北市12個行政區皆有排氣定檢站,不需任何費用,不到5分鐘的時間就可檢測完成。也提醒民眾疫情期間外出需配戴口罩,注意維持社交距離,維護自身安全,讓我們一起安心防疫並共同守護良好的生活環境。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LINE      回首頁
回應本篇文章!(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
(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內 容:
檔案1
類別:(可存入分類相簿中!)
圖說1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