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葛克昌表示,納保官由財政部官派來做租稅窗口,還在行政權底下,沒有中立,是打假球,實際上沒有保護納稅者,也不符合權力分立。
P2 林天財表示,納保官的設立是源自民間想改變財政部復查及訴願委員會球員兼裁判的沉痾,有權力可以撤銷違法稅單,結果竟被修改為只是溝通協調的角色,立法的精神被抹滅掉了。
P3 黃俊杰表示,目前稅捐機關使用的實質課稅原則是源自希特勒時代經濟觀察法,不斷地協談、調整之下,很多企業在台灣沒有感受到稅制的穩定性,造成企業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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