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李永然律師認為稅捐機關在適用各種法律時,就要必須謹慎,要發動核課的時候,要非常的精準,而不是顛三倒四、前後不一。
圖二: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燦都認為我國現在的稅務機關,包括財政部、各個地方稅的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大多都是稅單就是先發出來再說,人民有本事再來救濟。
圖三:黃鴻隆會計師提出現行實務上,針對同一事實,同一機關,卻做出二種法律判決認定,很不可思議,大家卻繼續將錯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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