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市府加碼補貼包租代管戶,憂心無法真正協助弱勢一節,市府都發局表示,臺北市政府透過社宅興建、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三大政策多元照顧弱勢,成效全國第一,絕無報載無法真正照顧弱勢之虞。 有關市府弱勢居住照顧之三大政策,都發局說明如下: 一、本市社會住宅興建數量全國第一,更提供35%以上戶數予弱勢居住,讓弱勢戶「住的好」! 臺北市政府目前已提供社會住宅資源(包含出租國宅、平價住宅等)共7,678戶,其興辦戶數為全國第一,市府透過興辦社會住宅以混居模式提供35%以上戶數予社會經濟弱勢者承租,讓弱勢戶「住的好」,並且也領先全國執行社宅分級租金補貼制度,讓不同所得、人口數的家庭,能夠以更適合家庭組成狀況的租金來承租社宅。 二、市府加碼分級租金補貼制度全國首創,讓低所得家庭「租的起」! 市府為了讓弱勢戶「租的起」民間出租住宅,加碼分級租金補貼九宮格,制度亦為全國首創。都發局表示,租金補貼制度主要協助面向在於解決「租不起、租得到」的問題,因此在執行上租金補貼是採取直接將補貼費用給付予租的到的房客,減輕租屋負擔。 針對各界關心租金補貼政策究竟是否有協助到弱勢住戶一節,經都發局依據受理之補貼統計資料顯示,108年租金分級補貼受理合格案件計有11,674件,其中符合家庭所得低於140萬元且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1倍以下者(平均月收入低於17,005元)約為合格件數的82.25%,故市府租金補貼對象確實係以家庭年所得較低者為主要照顧對象。 三、包租代管弱勢優先,讓弱勢戶「租的到」!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則是在解決「租得起、租不到」的租屋問題,因此執行上是由市府委託的業者向房東包租房屋後,再轉租予房客,並將補貼費用支付予房東,房客僅需支付補貼後的租金差額,主要是希望藉由此種方式降低老人、身障者等租屋弱勢受租屋歧視風險,讓租不到房子的弱勢者能透過媒合方式租到房子;市府居住政策協助工具雖皆有租金補助之機制,但實際上解決的問題面向並不相同。 有關報載提到有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加碼補貼部分,因相關計畫內容及預算來源皆為配合中央政策執行,故尚需與中央研議。惟市府於第二期計畫因考量弱勢戶媒合租屋需求較高,已有建議中央取消弱勢戶數限制,讓更多弱勢戶「租的到」的房子,並且也獲得中央政策支持。 都發局表示,為強化社會支持、照顧弱勢居住權益,未來將持續透過府內跨機關合作,針對弱勢戶申請補助之困難點持續精進,更進一步實踐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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