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書記 名額:正取1名(擇優增列備取2名) 性別:不拘 應徵期間起迄:自109年7月20日起至109年7月27日 資格條件: 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具備行政文書、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熟諳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惜物網客服電話。 協辦惜物網帳務處理、網站統計資料、機關及人民信件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動產質借處(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連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相關證明文件(成績單或服務證明書)。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書記」及聯絡電話,於109年7月27日前郵寄至臺北市動產質借處人事室謝小姐收(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表件電子檔寄送 cv_ps168@mail.taipei.gov.tw (以寄件日期為憑,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電話02-25629862分機71。 三、經書面審核通過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到職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即予中止僱用)。月支報酬薪點220,折合新臺幣27,434元。 五、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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