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 薪點: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 名額:1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上網日起至109年8月6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二、具宿(眷)舍管理之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公文處理及常用文書軟體(WORD、EXCEL)操作能力。 四、因業務需要或臨時交辦案件,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一、宿(眷)舍管理:首長宿舍庶務、職務宿舍分配、管理、收回,眷舍清查,建物安全檢查、環境衛生及管理員之督導。 二、宿(眷)舍占用人債權憑證管理及清查追討事項。 三、不動產管理:本處土地、建物與權狀管理及表報定期填送備查,低度利用土地、建物查報。 四、本處建物維護管理事項(含督導所屬)。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至https://pse.is/TF9GY下載,表內務必填寫可聯絡之電話、行動電話號碼、email信箱及簡要自述)。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外國學歷須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我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經驗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 以上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公告截止當日17時前親送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北區、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aa-train0@mail.taipei.gov.tw (0係數字),逾期不予受理,請於電子郵件或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組約僱人員」,電子郵寄者並於徵才期間每日09:00至17:00以電話確認本處已收到資料,聯絡電話:02-27256142人事室朱先生。 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二、僱用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 三、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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