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職稱:臨僱管理員(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 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不拘 機關類別:行政機關 應徵開始日期:109年08月11日 應徵截止日期:109年08月26日 資格條件:性別不拘,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1.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2.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3.具備電腦文書操作基本能力。 4.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 5.具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政主管機關經評估有家庭教育需求之轉介個案服務事項。 2.辦理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家庭教育專業研習事宜。 3.辦理社會資源整合與開發。 4.辦理社會資源橫向業務聯繫暨增能研習事項。 5.辦理社會工作相關單位/團體外展服務合作案。 6.辦理志工、親子館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5樓)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6日(週三)下午4時前將齊全的相關應徵資料,以掛號郵寄送達「(10457)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5樓/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臨僱管理員(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報名,不以郵戳為憑,且逾期不予受理;另維面試公平性,資料請勿親自送達本中心。 2.檢附應徵資料: (1)紙本報名表。(請以正體字詳細填列,並貼妥照片;另外請將本電子檔案E-mail至 jane0329@mail.taipei.gov.tw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修課證明文件」影本。 (4)個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5)自傳、對本項職務之個人工作展望(共500字以內)。 (6)與本項職務工作項目相關之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上述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3.通知面試:以上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完成報名程序者由本中心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及其他事宜將於109年8月26日(週三)18:00前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5419690分機835柯秘書。 4.甄選方式:本中心先進行書面審查,合格並符合本中心需求者辦理面試。錄取方式,依面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者(80分),得予從缺,再次辦理甄選。 5.甄選結果:錄取者以電話通知。 6.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接獲本中心通知,再辦理報到事宜。 備註欄: 本工作為教育部109年專案補助,進用期程原則為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為定期契約,屆時應無條件離職。 每日工作時間按政府機關作息上下班,每日8小時;以月薪計酬,每月34,916元;依勞基法規定享勞保、健保、勞退;年終獎金部分視政府規定情形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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