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警方「全面檢肅黑道幫派」決心,積極針對組織暴力犯罪,澈底消除危害治安與民眾生命安全之犯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構優質生活環境為目的;本大隊員警均積極投入,持續精進查緝作為與辦案技巧,廣為布建、戮力執行。 案緣犯罪嫌疑人張姓女子於108年5月間,自被害人處不法取得大量債權之借據及票據後,夥同幫派份子張姓大哥率渠旗下成員向多名債務人實施暴力討債、恐嚇取財,造成民眾人心惶惶、社會動盪不安;為貫徹市長要求查辦幫派暴力集團決心,警方接獲被害人報案非常重視,由警察局陳局長嘉昌指示刑事警察大隊陳大隊長明君成立專案小組,據以偵辦。 案經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盈股葉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與中山分局、中正第二分局、文山第一分局、文山第二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抽絲剝繭、蒐集渠等犯罪事證,確認本案係以主嫌張姓大哥為首之幫派份子,指揮旗下成員張姓女子、詹姓男子、林姓男子、沈姓男子、李姓兄弟及幫派成員邱姓男子等7人,率眾對多名債務人實施暴力討債、恐嚇取財,高利貸放款牟取暴利,渠等犯行惡性重大,影響治安甚鉅,經查被害人已達數十人以上,並持續擴大偵辦中。 本案經蒐證成熟後報請該署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拘票及搜索票,於109年8月19日兵分多路拘提張嫌等7人到案,並當場查扣不法所得現金新臺幣(以下同)三十餘萬元、鋁棒4支、帳冊及十餘張借據(面額三百餘萬元)等證物,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重利、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嫌解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本局重申「反黑三不」-不崇拜、不加入、不求助幫派;本次能順利查獲案件,端賴員警不辭辛勞南北奔波,細心、認真勘察現場及調閱、過濾分析相關資料,始能順利將歹徒繩之以法,對於社會治安有莫大的貢獻。 市民如遭受幫派恐嚇、妨害自由或暴力討債等不法情事,請儘速向警方報案,本局有信心也有能力偵破、瓦解犯罪組織,還予市民乾淨、免於恐懼之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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