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資格條件: 1、高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具採購專業證照人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營運管理、民眾陳情,及採購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 報名日期:自109年8月21日起至109年8月28日止 報名方式: 1、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內郵遞寄送(以郵戳為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2、應徵人員請繳交下列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更動內容,並請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一份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6)最近三年獎懲令。(以上表件除履歷表外,餘均為影本) 3、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4、本案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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