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9年8月24日 聯 絡 人:陳科長品先 電 話 : 02-27813879 都更容獎新制多元明確,促進加速更新審議流程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於108年5月15日修正發布實施,新制強調多元且明確化,並且可明確預估,已達加速都更審議成效。近期適用容獎新制之案件中,繼南港昆陽捷運站北側由潤泰創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之都更案在108年12月27日報核,6個月內審議通過且8個月內核定後,市府今審議通過第二案。該案是位於松山區臺北市立體育場旁,由築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之都更案,108年12月23日報核,於109年8月24日審議修正後通過。上開兩案均適用中央108年1月30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及容積獎勵辦法規定,實施者均已取得100%同意,從報核至審議通過僅花費8個月時間。 更新處表示,南港區都更案於108年12月27日報核至109年8月6日核定只花了約8個月時間,核定容積獎勵合計占法定容積之49.6%。而今日經審議會議通過之案件係位於松山區北寧路及北寧路32巷、北寧路56巷所圍街廓範圍內,本案於108年12月23日報核時同意比例為100%,市府即以168專案加速辦理,惟因本案實施者申請容積移轉,於109年5月28日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立即於109年6月22日召開168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今日更新審議會決議「修正後通過」,核給容積獎勵趨近上限1.5倍,分別申請鑽石級、黃金級綠建築,建立節能低碳、健康環保的居住環境,以促進都市永續發展。 更新處再次強調,容獎項目經中央與市府共同努力,已使修正後之容獎項目,更為多元且明確,除提高市民都更之意願,及對於實施者與相關所有權人溝通協調可以更加順利並協助雙方建立信任外,針對環境上綠建築設計、協助取得及開闢公共設施用地、留設人行步道等皆增加環境公益性,對於都市更新未來的推展,不論是對於市民的期待及都市發展面向,相信會有更正面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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