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適逢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因作為地價稅課徵基礎的公告地價,109年平均調漲1.34%,地價稅額也會隨著微升。民眾持有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規定,請記得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在11月開徵時,享全年的地價稅優惠,錯過了就得等明年。 109年經重新規定地價後,臺北市累進起點地價為3,996萬1,000元,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按稅率10‰課徵,每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增加一個稅率級距,超過者就超過部分適用累進稅率課徵,稅率級距從15‰至55‰。(計算公式:地價稅額=課稅地價Ⅹ稅率-累進差額)該處說明,影響地價稅漲跌的因素很多,除公告地價調整外,還有使用情形變更、持有土地筆數或面積變動等。例如:因買賣、贈與、繼承等取得新土地,增加土地持有面積,使得總地價提高,課稅級距上升等因素,將會造成109年地價稅增加。 依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的土地(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減免地價稅之土地(例如: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都有申請期限。該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的土地如符合申請要件而還沒申請,一定要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該處所屬分處提出申請或至該處網站(https://tpctax.gov.taipei)線上申請,逾期申請者,就要再等一年才能節省稅負,請把握黃金申請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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