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將於109 年11 月起進行訪查,敬請支持配合。 普查期間:109 年11 月8 日至109 年11 月30 日。(11 月1 日起開放網路填報) 普查對象:凡普查標準時刻(109 年11 月8 日),在普查區域範圍內之常住人口(包括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與其眷屬、外勞及外僑,但不包括各國駐華文武公務人員及其眷屬)及住宅,均為本普查對象。 填表對象: (一)住宅部分:凡普查標準時刻,坐落於樣本普查區範圍內所有住宅,以及有人經常居住之其他房屋與處所,均須填報(但外國駐華文武公務人員及其眷屬之住宅不查)。 (二)住戶及人口部分:凡普查標準時刻,設籍與居住於樣本普查區範圍內所有住戶以及居住滿六個月,或預期居住六個月以上之常住人口,均需填報,其範圍如下: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包括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及其眷屬。 2.所有外籍與大陸港澳人口,包括外籍勞工及外僑(但外國駐華文武公務人員及其眷屬不查)。 填報方式:派員面訪、留置填表及網路填報等多元管道。 主辦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 執行單位: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及各區公所。 普查員將堅守「3 不+2 會」原則,「3 不」係指普查員「不會」洩漏個人資料給任何人、「不會」詢問與普查表無關的資料、「不會」要您提供帳戶或存摺;「2 會」則係指普查員「會」佩戴普查員證、「會」遞送致受訪戶函。 查詢電話: 臺北市人口及住宅普查處(臺北市政府主計處):1999 轉7633 或7650~7656 臺北市各人口及住宅普查所(臺北市各區公所):可撥打1999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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