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加利科技有限公司疑以陸製口罩混充臺製醫用口罩一案,臺北市政府今(4)日由法務局消保官及衛生局邀集業者,就消費者所購買非實名制口罩研議後續退款處理方式,業者承諾將於公司官網公告詳細退款流程及細節,9月9日起為期1個月開放民眾辦理退款,並提供處理窗口專線02-26191377。 北市府衛生局指出,如民眾從實名制口罩配銷藥局或健康服務中心買到印製「Carry mask」的口罩,可依指揮中心公布之方案換貨,期限至9月11日止。 北市府消保官指出,就非實名制購買印有「Carry mask」之盒裝口罩,加利公司承諾消費者可就原購買通路(盤商、藥局或網路平台)進行退款,公司後續會對盤商或通路處理退款。另於新北市八里廠現場購買之消費者,則須攜帶發票及產品回原購買地點,以實際片數每片5元退款。 此外,加利公司表示,其印製「Made In Taiwan」字樣之盒裝口罩為臺灣機台所生產,倘若消費者仍欲辦理退貨,則須檢附購買憑證及原「加利紙盒外包裝」,因紙盒包裝多達10餘款,故須親持上開資料向八里廠辦理退貨,如有其餘相關退款問題可撥加利公司客服專線02-26191377聯繫。 新北市八里廠(新北市八里區下罟子福德新村9 號)開放現場退貨時間為109年9月9日起至10月8日止(10月1日至10月4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及周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 若消費者與業者間有任何涉及本案之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詢問,法務局將會提供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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