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北捷拾獲旅客電子票證無人領回退卡金額乙事,臺北捷運公司強調,該公司受臺北市政府委託處理旅客遺失物,所有程序符合民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由於遺失物服務必須包含倉儲、設備及人員管理等,每年處理遺失物約30萬件,成本約1,200萬元,根本是收入不敷成本,對於報導所述私房錢或意外之財的說法,對北捷辛苦同仁並不公平!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依據民法規定,捷運系統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應交存於警察機關或市府處理,但由於數量龐大,故委託本公司代為處理。該公司一年代為處理約30萬件,媒體報導的電子票證遺失物,只佔所有遺失物約14%,80%以上為旅客隨身物品、個資物品和雨傘。遺失物處理包括拾獲登記、處理、收納保管、協尋、失主或拾得人認領等,都必須要有人員管理和服務,要有倉庫和設備保管,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更得保管半年以上,平均每年處理遺失物成本約1,200萬元,根本是收入不敷成本。 臺北捷運公司指出,民眾拾獲之電子票證,經公告期滿無人認領者,依民法第807條、807-1條,以及臺北市政府依行政程序委託該公司處理。針對失主認領期間及拾得人領回期間均未前來領取之電子票證遺失物,該公司會全數送回各發卡公司處理。其中記名卡由發卡機構妥為處理,非記名卡則依民法規定由本公司取得所有權再由發卡機構辦理退費作業。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民眾各種記名卡於車站遺失後,該公司協助讓民眾失而復得的卡數逐年增長,105年約1.2萬件,至107年增至約2.5萬件,目前各卡記名方式多可由網路立即申請,非常便捷,該公司也鼓勵民眾將身邊的卡片進行記名,除遺失後可以維護自己權益,另可收取各家票證公司不定期優惠訊息,一舉數得。 臺北捷運公司說明,該公司所拾獲之遺失物中,隨身物品捐贈給各區里做公益,食品類則捐贈給社會局社福單位,雨傘提供車站作為愛心傘,至於個資物品則依規定送環保局銷毀。所有程序都符合民法及市府相關法規,並已兼具公益服務。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