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綜企科李素禎科長 02-27256348 教育局綜企科黃瑩甄股長 02-27256354 新聞聯絡:教育局林奎宇研究員 02-27256338 【發布日期:109年9月25日】 【主 題:領先全國,臺北市從傳統評鑑轉型為品質保證,實施臺北市中小學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保持文教力第一】 【臺北報導】 因應本市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上一輪校務評鑑結束,為落實行政簡化及促進學校不斷提升教育品質與永續發展,臺北市參考歐盟品質保證機制、美國加州等地區學校績效責任報告卡及日本學校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以內外部品質保證及學校當責為核心精神,轉型實施「臺北市中小學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以學校自我檢核為方向作規劃,由學校自行提出檢核與改善資料、學校報告卡、學校經營成效(各項教育品質保證指標)及家長滿意度等資料提送外部審議。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臺北市中小學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以學校自我檢核為主,結合學校特色設計彈性自我檢核參考指標,免由評鑑委員到校訪評,並藉由學校報告卡及家長滿意度問卷,達到學校教育品質公開透明,期透過由下而上,落實學校教學正常化、展現學校教育特色,並使學校持續精進,確保辦學品質。 臺北市中小學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實施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每4學年為1週期,分梯次推動:國民小學於109學年起實施,高級中等學校於110學年起實施,國民中學於111學年起實施;辦理期間進行滾動式修正。109學年度實施國小由原先校務評鑑之第1梯次受評國民小學優先納入109學年度之品質保證計畫實施學校,並徵詢其他自願參與之學校,預計將有35所學校參加。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藉由轉型實施教育品質保證實施計畫的機會,規劃進行學校數位資料整合,由現有系統及資料庫帶出各校基本資料,減少學校填報業務,落實行政減量,同時將學校資訊透明化,透過各校網頁「學校品質保證專區」的建立,公開學校的辦學績效,讓社會大眾共同支持學校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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