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徵件日期定為即日起至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組別分學生組(全國高中職以上學生皆可參與徵選)、社會組(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等2組,每組至少20人,每組以初審、複審方式選出第一至三名。 二、得獎名單訂於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 於該局官網(https://www.hakka.tycg.gov.tw/)及臉書(https://reurl.cc/EzRXNm)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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