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局於109年10月2日凌晨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本轄中正路與士商路口,與自小客發生行車糾紛,過程中遭自小客車駕駛持疑似槍枝物品恐嚇,本分局除依規定受理報案外並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積極偵辦。 本案經通知廖姓自小客駕駛於同(2)日14時許到案,其表示係遭機車騎士挑釁才拿出槍型辣椒水比劃。於警詢後將依違反恐嚇罪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士林分局呼籲,警方對於暴力不法行為,必將嚴正執法,在此也籲知社會大眾如遇類似事件,務必理性處理切勿衝動行事,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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