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綜合企劃科 發稿日期:109年10月12日 聯 絡 人:洪明宏科長 聯絡電話:0914-059053 臺北市環保局今(12)日召開環評委員會審查「臺北市士林區住六之六自辦市地重劃區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環評委員充分討論後認為,因土石方量變更、污水處理方式變更所衍生環境問題,對環境品質之維護有不利影響的疑慮,決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要求開發單位應就申請變更部分,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另,本案保變住開發後續有關土地利用部分,包括住宅開發強度及引進人口,未來挖填土方量、污水、廢棄物處理、空氣品質、噪音振動、生態及交通影響等環境衝擊,應一併納入評估。 會中也做出附帶建議,針對本案營運期間涉及公共設施管理權責問題,請北市府予以釐清。 環保局表示,本案曾在今年3月依監察院調查意見提環評委員會討論是否重辦環評,當時因開發單位(臺北市士林區住六之六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尚未提送變更文件,故環評委員會決議請開發單位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後,依所提內容進行審查,現開發單位已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環保局依環評法規定及監察院調查意見,今(12)日召開環評委員會審查。 環保局強調,開發單位後續需依環評委員會決議履踐嚴謹之環評程序,環保局將依法審查,並秉公開透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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