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北市政府表示堅定收回環線經營權,北市捷運局回應,一條捷運路線由一個地方主管機關、一個營運機構負責營運,才能確保服務一條龍,亦符合大眾捷運法之精神。目前國內軌道系統,無論是臺鐵或高鐵均只有一個營運機構,國外捷運系統亦無兩家以上的營運機構共同營運一條捷運路線之案例。 臺北市捷運局說明,環狀線第一階段由北市捷運局興建完成後,交由台北捷運公司負責經營,今年開通並順利營運,環狀線跨越雙北市,待南環、北環及東環路段完工後,將形成一條完整的首都捷運路網,無法切割,更不可能分開營運。 對於大眾運輸系統,民眾所關切的是系統的安全、便捷與提供穩定服務。一條捷運線設置一座主行控中心,就如同人的大腦,若由兩家不同營運公司同時指揮一個大腦,恐將錯亂無所適從,影響安全與準確性。台北捷運經過數十年服務經驗累積,根據去年最新調查顯示,旅客對臺北捷運的整體滿意度達97.6%,今(109)年9月平均系統可用度高達 99.99%、準點率 99.6%,經營績效名列世界前茅,北市府也有信心以這樣的品質繼續服務雙北市民。環一營運中途換手,恐非市民之福。 再者,捷運環狀線與萬大線皆為全自動無人駕駛系統,系統操作複雜。臺北捷運公司自環一機電系統細部設計階段即開始參與,並將營運理念納入設計,期間至少歷經 3 年,逐步培養核心幹部及了解整體系統特性,充分掌控系統營運安全。北市捷運局與臺北捷運公司團隊合作,經過交通部所規定的穩定性測試、初勘及履勘,順利取得營運許可,營運績效良好。未來南北環完工後,因北市府為地方主管機關,勢必交由臺北捷運公司營運,屆時亦將再度面臨中途換手營運,爭議恐更擴大,進而影響旅客服務。 臺北市捷運局強調,環狀線第一階段未來將與南北環及東環段形成全環路線,北市府為全環地方主管機關,全環「一車到底」、「便捷」及「安全」,基於這三個整體考量,環狀線由台北捷運公司經營將更為適宜,而非只是爭取一時半刻的經營權。捷運營運安全事關旅客搭乘大眾運輸權益,中央在大眾捷運法訂定之初,便考量到若路線跨不同行政轄區恐產生規劃、設計、施工乃至營運、監督與安全時,若面臨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意見爭議之處理不易且耗時,故在大捷法的總則篇第 4 條規定跨區域路線「整合由一個地方主管機關」以進行有效管理。針對新北單方面的訴求涉及法令解釋,北市府亦已於109 年 9 月 17 日函請交通部釋示,臺北市捷運局強調,一切發展與內容變更,應以大眾捷運系統健全發展、增進公共福利為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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