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10年度各類團體、民眾借用本會館舍作業,自109年11月2日起開放受理申請。受理順序如下: 由客語教育中心優先申請,租借時數以84小時(42場次)為上限。 其次由臺北客家書院提出申請,每期以48小時(16場次)為上限。 其他團體長期借用者自109年11月25日起受理申請,暫定至12月10日為止。 其他團體短期借用者自109年12月18日起受理申請。 場地租借事宜,請洽本會第一組張先生,電話:(02)2702-6141分機211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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