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發稿時間:109年10月29日 聯 絡 人:陳淑娟主任 聯絡電話:02-23615295 臺北市議會29日教育部門質詢時,有議員質詢對於兒少保護案件處理的手段沒有效果乙節,有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兒少保護通報後,皆立即針對受虐兒少、照顧者及疑似施虐者進行調查、開案,並根據每個家庭的狀況,還有案件相對關係人提供相關輔導措施,包含精神、情緒、心理、醫療及親職教育輔導等服務。若社工員在服務家庭過程中,發現兒少有嚴重傷勢即會送醫驗傷,評估家庭照顧者或週遭親屬資源,如均無法提供適切的保護計畫,就一定會會評估啟動緊急安置,以確保兒少生命安全。家防中心主任陳淑娟表示,109年已接獲1767件家庭成員對兒少保護的通報,調查後開案有373件,啟動安置35案。 而針對已開案仍持續有通報事件的個案,亦會召開跨社政、警政、衛政及教育等單位之網絡會議,以列管各項處遇計畫之落實,並確認各單位對家庭提供適切與有效之服務,「解除列管」並不等於結案,而是由各單位繼續依計畫繼續輔導,社工持續追蹤觀察個案,依照個案狀況進行動態評估。。 至於,疑似重傷之兒虐案件,亦立即啟動檢警共同介入偵辦,迄今已啟動18件。陳淑娟強調,面對家庭暴力或兒少保護案件,個案生命安全是優先考量,社工會進行專業的風險評估並連結專業資源,給予個案及其家庭適切的服務,安置是維護生命安全時的必要手段,但也非唯一解方,但一定是持續動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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