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 薪點: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 名額:1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上網日起至109年11月12日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公文處理、資料彙整等作業。 三、具Word、Excel、Internet及Googl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經驗尤佳。 四、因業務需要或臨時交辦案件,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一、彙編臺北市年鑑中英文文稿。 二、臺北市年鑑發行會議、紀錄、採購與檔案管理。 三、臺北市年鑑網站管理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北區。 聯絡方式: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至https://pse.is/TF9GY下載,表內務必填寫可聯絡之電話、行動電話號碼、email信箱及簡要自述)。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外國學歷須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我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經驗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另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 以上資料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aa-train0@mail.taipei.gov.tw (0為數字),逾期不予受理,請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機要組約僱人員」,並請於徵才期間每日09:00至17:00以電話向本處確認已電郵資料,聯絡電話:02-27256142人事室朱先生。 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人選均未合適,本處得以從缺。 三、自到職之日起代理組員請假期間職務,預計至110年4月8日。 四、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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