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109年1至10月本市A1交通事故死亡人數51人,較去年同期71人,減少20人,每10萬人口A1交通事故死亡人數1.93人,為六都最低最安全的城市。本市109年1至10月人行道交通事故計有42件,其中有38件涉及機慢車行駛人行道(佔90%),為有效保障行人用路安全,打造安全的用路環境,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近期將加強取締機慢車行駛人行道等違規行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及74條規定:駕車違規行駛人行道,或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行,機車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自行車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1至10月計取締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17,444件、自行車違規行駛人行道130件,持續要求提高執法強度及密度,以確保行人用路安全。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人行道是「專供行人通行」的通道,並非提供車輛通行的車道。騎士們因車輛特性關係,時有穿行於人行道的情形,期望大家能養成人行道係專供行人通行道路的觀念,尊重行人通行的路權,以共同建立友善行人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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