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外補徵才資料 科室名稱 秘書室 出缺職務 基本資料 職稱 科員 職務編號 A150080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職系 名額 正取 1名 候補 2名 資格條件 (含所須考試資格、專業證照、學歷、經歷等) 1、 國內外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綜合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或第7職等之公務人員。 2、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文字能力佳、品德操守佳、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3、 具公務行政經驗1年以上者(具出納工作經驗尤佳)。 4、 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主辦出納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甄選期限 自上網之日起7天。 其他事項(須於徵才公告加註之其他訊息) 一、 現職公務人員採線上應徵,並請於109年11月19日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訖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正確性),如有系統中未登載而會影響任用資格判斷之資料,如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若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02-27208889#3591,江先生確認)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 2. 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一筆派令、符合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三年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請勿檢具正本,以免遺失)於109年11月19日前(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參加甄選(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綜合行政職系科員,逾期不予受理。因應無紙化作業,非現職人員有意者亦可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 bt-chris22799@mail.taipei.gov.tw 後並請致電(江先生,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91)本局確認。 三、 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 本案承辦人:江先生、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3591 五、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秘書室廖股長02-27208889分機3595。 備註 本職缺預計於110年1月26日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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