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內容 職稱 約僱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限 需用機關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行政機關)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備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工作經驗尤佳。(需檢附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熟稔電腦EXCEL操作,工作細心。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樂於與人接觸,注重團隊合作。 工作內容及僱用期間、僱用報酬 一、工作內容: (一) 審核業務稽查科及一般運輸科之歲入、歲出。 (二) 公車處清理業務。 (三) 以前年度歲入應收數(罰金罰鍰及債權憑證)處理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 到職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工作日止(約110年3月底),契約僱用原因期滿無條件解僱。 三、僱用報酬: 本職務為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支28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34,9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 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連絡方式 一、採親送或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1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相關訓練、工作經驗證明文證件影本各1份。 郵寄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 二、受理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經書面審查認為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不符合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案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2-27274168轉8825,信箱: gt_jrumpwu@mail.taipei.gov.tw 刊登日期 民國1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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