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民眾如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或遺失者,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驗證,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該處提醒,已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者,請於扣款日期109年12月1日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收入或所得減少,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得於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可至該處網站首頁「新冠肺炎稅捐e專區」查詢相關資訊並於線上或向該處所屬分處臨櫃提出申請。 該處進一步說明,超過限繳日期如未繳納,依稅法規定每逾2天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例如12月3日及4日繳納者,應加徵1%滯納金,依此類推,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按應納稅額加徵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該處特別呼籲納稅人要留意繳納期限儘速繳納;又為方便民眾依限繳稅,該處及所屬12個分處之全功能服務櫃檯於繳納期限最後1日(即109年11月30日),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30分,提供補發地價稅繳款書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 您如還有地價稅相關疑義,可至該處網站「地價稅開徵專區」(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查詢,或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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