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今(11)日出席「公開透明Show出萊」記者會,向外界宣示臺北市政府堅持為市民把關的決心,率先透過《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 公告「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讓臺北市豬肉產品從源頭到架上都能資訊透明,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分層管理,透過食安條例管理源頭進口商、連鎖通路端至末端食品業者,讓豬肉產品管理能夠食材溯源、明白標示。首先,把關豬肉進口商自主宣示不進萊豬,強制萊劑自主檢驗,並加入食材登陸平臺;接著透過連鎖通路商設置不含萊專區,以張貼、懸掛、立牌、黏貼或標籤標劑方式,讓民眾可以自由選購含萊劑或不含萊劑豬肉;最後在末端食品業者部分,要求:一、學校午餐、熟食部使用國產豬。二、公有場館使用國產豬。三、產後護理機構自主使用非萊豬。四、食品販售業集餐飲業依法標示。五、食材登錄平臺進口肉品業者專區,包含公布政府抽驗結果、業者檢驗報告、原產地資訊。柯文哲在致詞時表示,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含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豬肉就要進口到臺灣,從現在開始算起也沒剩下幾天,但中央的管理措施卻亂成一片,連行政命令都還沒通過,導致地方政府更是不知所措。過去,誰執政誰就贊成萊豬,誰在野誰就反對,是藍綠惡鬥產生今天很難處理的局面。所以今天美豬跟美牛問題,已經不單純是食安問題,還牽涉到管理溝通問題。柯文哲強調,北市府以理性、務實、科學態度解決問題,因此希望中央要做好邊境源頭管理,減少末端查驗的人力消耗與不完整,另外一個就是明白標示,讓人民有選擇的自由。至於沒有使用萊劑,或在屠宰前已經停掉萊劑一段時間的豬肉,就給予單獨貨號/QR CODE,透過食材登錄系統就很容易做。蘇貞昌院長雖然有提出五項措施,但常常卻是該關心的不標示,不該關心的反而標示;事實真相是美豬不等於萊豬,美國進口78%是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因此中央標示豬產地,並沒有解決問題;倒過來說,萊豬也不等於美豬,真相是我們開放全世界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都可以到臺灣,雖然現階段只有四個國家,但是當有利可圖的時候,本來不生產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都可能為了臺灣市場就特別輸入。最後,柯文哲指出,政府還是要傾聽人民聲音、解決人民問題,所以北市府目前與業者協商,特過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對臺北市進口商跟通路商公告多項管理措施,也謝謝他們願意合作;更重要是在賣場明白標示,這樣末端餐飲業就可以揭露訊息,最終目標是讓人民有選擇權力。可惜,現階段北市府只有跟臺北市進口商、通路商合作,但如果有業者將萊豬賣到外縣市又轉到臺北還是沒有辦法。所以他誠摯呼籲中央,做好源頭管理、明白標示就可以把這個紛爭解決掉,而不是繼續讓朝野惡鬥。會後媒體關心明年元月1日起,中央發布的法令是否會和北市的地方自治條例有牴觸的疑慮?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北市的自治條例中,只有零檢出的部分可能會有牴觸的疑慮,其他條例都是經過中央核備的。記者追問針對零檢出的牴觸部分已經有想說要怎麼處理了嗎?黃珊珊表示,昨(10)日她有當面和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明,全國六都及很多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都已經通過零檢出,在明年元月如果中央沒有宣告自治條例違法或失效之前,北市都還是會依法行政,所以中央必須要做統一的解決。院長也很清楚這個狀況,所以他昨天也有指示各部會協調,看能不能在元月1日前統一作法,因為離元月也只剩20天了,中央的行政命令到現在都還沒有通過和審議完成,中央再不處理的話,元月1日就會天下大亂。媒體也關心元月1日後的非萊豬專區會在哪些通路呈現?黃珊珊說,目前公告的內容只有規範超商、超市還有賣場,一般傳統市場本來大多都是販售溫體豬肉,所以沒有這個問題。比較容易發生問題的大多都是冷凍豬肉或是進口豬肉,所以我們會先以超商和超市、賣場為主,末端的食品業者、傳統小吃、豬肉攤則是以稽查為主。媒體詢問,臺北市政府現階段只能把關到臺北市這些攤販,如果他們在其他縣市進口再拿來臺北市賣,北市府因應的措施、開罰方式為何?黃珊珊回答說,如果是在臺北市販售,攤販必須要標示,如果沒有標示才會被市府開罰;因為北市府現在已經要求他們從源頭開始,進口商要提供報告給通路商,通路商也應該會提供給他們出貨的餐飲店,這樣三方都可以出示檢驗報告,消費者會看到那個沒有出示檢驗報告的商家,可能就是比較有疑慮的商家,市府希望藉此先讓消費者可以做這樣的選擇。黃珊珊補視說,市府現在並沒有說,開放之後只要沒有標示,就開始處罰,還是會有一段輔導期,市府會先以輔導的方式,在通路末端的商家先輔導,因為末端的業者應該是最大的受害者。媒體詢問,明(109)年1月1日以後,沒有放在「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的就可能是有檢出萊劑的豬肉?黃珊珊回答說,市府希望業者可以先把這兩個區分開,也就是「未使用」、「未檢出」,這兩個區的豬肉及製品不含萊克多巴胺,就是很清楚的;至於沒有標示的,就讓消費者自己知道,有可能會有這樣的風險,就像有基因改造、非基因改造的商品一樣,你可以去做選擇,它的價錢可能不太一樣。黃珊珊說,這個就是臺北市可以先做到,至少讓消費者可以做到自由的選擇;至於消費者要選擇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市府也沒有意見,但是市府要確保在臺北市所有架上的商品都是安全的,所以我們還是會全面性抽查。媒體詢問,未來如果有違規的情況,市府祭出的相關罰責為何?黃珊珊回答說,目前是依《臺北市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先以輔導的方式,當然市府希望業者會配合,其他如果是進口商、自主檢驗,業者沒有做到的話是3至10萬元,進口商的罰則就會比較重一點,這是因為市府希望他們要先做好;進口商做好了,通路商壓力就沒有那麼大,末端消費者就不會有可能吃到含萊克多巴胺豬肉的問題。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