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處為因應109年12月10日晚間四級地震,針對目前公告列管的40件地震受損列管「黃單」建物(921地震計28件丶331地震計12件),已於第一時間主動派員現勘,以掌握列管建築物震後情況。 此外鑑於地震產生之振動,可能對混凝土構件產生龜裂、剝落或鋼筋握裏力不足等潛在質變,致未能符合原設計需求強度,恐嚴重影響構造物安全。建管處已通知地震前七日內有澆置混凝土之工地(共58件),應針對該灌漿樓層的結構安全委託鑑定單位進行鑑定,以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報告限期一個月內送建管處備查,逾期未完成者,視同有安全疑慮,將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勒令停工。 建管處表示,民眾若發現因本次地震產生房屋受損情形,可參見《震災後房屋安全自我檢查手冊》先行初步判斷,或認有安全疑慮者,可通報1999或本市黃單建築物單一窗口,建管處將會同專業技師進行結構安全勘估,倘認有補強或拆除重建需求,亦可就近諮詢「危老重建工作站」,洽詢相關耐震評估補助。 建管處呼籲,除地震原因外近期連日陰雨,請注意住家環境及周遭建物安全如遇有外牆裝飾剝落狀況,危及人車安全,請管委會或建物所有權人立即進行維修及防護,以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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