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徵才項目明細 職系 綜合行政職系 職稱 專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刊載期間 109年12月23日至109年1月3日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以資訊、法律、新聞系所/學位者尤佳)。 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新聞聯絡業務。 資訊、法制業務督導事宜。 綜合研考及府級案件管制業務。 性別主流化及性別平等相關業務。 單位預算編列管控事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連絡方式 現職人員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離職證明、相關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並請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區查詢本項公告,下載附件「綜合行政職系專員公開甄選應徵者一覽表」填妥後一併以Email方式寄至 tms_peihwa@mail.taipei.gov.tw ,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專員」,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5702330轉6402。 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缺為限,如經甄審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綜企科藍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5251,或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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