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凡83年次至92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役男。 二、申請期間:自110年1月12日(星期二)9時起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17時止(若申請名額額滿時,得提前截止申請)。 三、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以一般資格服替代役役男,應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登錄申請,並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不再辦理抽籤(早申請早入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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