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台北地院法官趙子榮表示:「我覺得證據法則要擺在最前面,再來憑自己的良心跟自己的理性去辦案。」
P2: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帥嘉寶指出現在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卻沒有涵攝的過程,帥嘉寶指出:「這是最嚴重的問題。」
P3: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贊成以「妥速審判法」解決萬年稅單,是實踐正義是最直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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