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徵才項目明細 職系 職稱 棒球隊行政管理 官職等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刊載期間 110年1月11日至110年1月20日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具行政、行銷、管理或體育相關專長者。 工作項目 辦理球隊各項行政事務規劃與執行等相關事宜。 作為球隊與本局及對外聯繫協調球隊各事務窗口。 籌劃及辦理球隊各項行銷、增能及交流等相關工作。 綜理及整合本局各城市隊行銷工作。 出席相關會議、集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服務內容相關之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連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於110年1月20日(星期三)前郵寄至本局競技運動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競技運動科棒球隊行政管理』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說明如下: (1)本次面試預訂於1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30於本局舉行,請先預留時間。 (2)面試內容分為「對棒球領域及甲組成棒之認識」、「行銷相關業務之經驗」、「公部門行政程序熟悉度」及「勝任此工作之優勢」四部分,請預先準備。 (3)參加面試人員得視需求準備簡報,惟簡報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可自行準備硬體設備,本局亦備有相關硬體設備(筆電及螢幕等),如遇本局設備故障或檔案格式不相容等情形,由參加面試人員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4)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 (5)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競技運動科黃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6609)。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6、備註: (1)本職缺屬臨時人員,相關待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月支報酬約為4萬6,887元。年終獎金及球隊戰績獎金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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