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幫工程司 名額:1名(得擇優候補1名) 待遇:360薪點(新台幣44,892元) 性別:不限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土木、水利或環工等相關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土木、水利或環工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內容 一、雨水下水道及道路側溝管理。 二、議會、里辦公處建議案公文繕辦。 三、相關排水審查案件。 四、長官交辦事項、案件。 五、建議案通報單製作。 六、參加與本科業務相關之會勘及公文之處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意者應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網址https://heo.gov.taipei/)「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區」列印)。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國內工作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如僅有外文證明者請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 2.報名日期:自110年1月11日起至110年1月18日止,報名資料一律寄至「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東南區,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幫工程司」,以郵戳或貨運業者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相關資料亦恕不退件。 3.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處網站。 聯絡人:洪小姐 (02)27208889 分機8167 備註: 1、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111年11月15日)止或聘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 2、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職缺求職者,應具中華民國國藉,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4、符合報名資格人員,本處將另行通知時間、地點前往參加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未符、未使用相關規定表件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案錄取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學歷,若有資格不符情形,經本處查核發現後,一律取消進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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