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就雇字第11030106491號 附件:「(修正)110年第1次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甄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主旨:重新修正公告「110年第1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相關事宜。 依據: 公告事項: 一、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敬請110年1月23日、24日參加「110年第1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之考生自行配戴口罩,並於甄試現場提供酒精進行手部消毒作業及量測體溫。倘無配戴口罩或經體溫量測有發燒情事者(額溫≥37.5°C,耳溫≥38°C),禁止入場。為使試場環境安全無虞,本次甄試不開放陪考家屬入場。另請填具線上「因應新冠肺炎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告知暨同意書」表單(網址:https://reurl.cc/e8jl67),並於甄試當日手機出示電子信箱表單以供查驗。 二、甄試時間:110年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點10分至下午4時35分及110年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點10分至下午4時。 三、甄試報到地點:艋舺就業服務站櫃檯(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3樓)。 四、110年第1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簡章。 五、(修正)110年第1次參加甄試人員第45類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約聘企劃師、第57類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專案技工(園藝景觀類別)、第66類臺北市立動物園-專案技工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如附件1),其餘未變動。 六、甄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如附件2)。 七、有關甄試進行程序之「一般性問題詢答」口試題目請參考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eso.gov.taipei/)「首頁/業務服務/求才服務/就業甄選/定期甄選一般性問題題庫」。 八、參加甄試之人員,請於甄試當天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正本」、「護照正本」、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等,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並由導引人員帶至試場等候區,如經試場唱號人員唱號3次仍未到場者,即喪失應考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行應試。 九、為維護應考人權益,進入報到場地及試場後禁止有拍照、攝影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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