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職 系:無 職 稱:事務工友 官等職等:無(月支報酬新臺幣25,365至31,895) 名 額:1名 性 別:不限 上網期間:自110年3月3日起至110年3月10日止 資格條件: 一、限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之技工、工友或駕駛報名參加,但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甄選作業。 二、國小以上畢業,高中以上畢業尤佳,男女不拘。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接受機關指派業務者。 四、備有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公環境清潔維護等庶務工作。 二、公文及公務傳遞外勤,公務信函寄送事項。 三、主任室輪值接聽電話。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3樓(臺北市士林區行政中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所官網首頁最新消息區之「事務工友徵才公告」處下載調僱意願表、履歷表,於填妥並親自簽章後,併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如無109年考核通知書,請檢附106~108年考核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10年3月10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4樓士林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工友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面試後約3日內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 本所得予從缺。本職缺薪資範圍自25,365至 31,895元,實際薪資依錄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 四、聯絡人:曾小姐,聯絡電話:2880-3252轉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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