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員溫振鴻,於10日晚間擔服值班勤務,見一名女子(姓林,下稱林女)神情緊張跑進派出所,稱其欲搭乘計程車找朋友,下車時,不慎將裝有價值約新臺幣500萬元珠寶的提袋遺落在計程車上,請警方協助。 員警立即上前安撫,並請林女提供其搭車之路線,以協助調查。林女表示,自己在民生東路四段80巷口隨手攔計程車,下車時發現提袋遺落在車上,但因為過於慌張,未記下該車車牌,故至派出所報案。 溫員見狀,遂以監視錄影系統調閱本轄民生東路四段一帶之監視器畫面,惟監視器攝向較遠,無法清楚拍攝該計程車號,經持續擴大比對,終於發現林女所搭乘之計程車。經聯繫計程車司機確認提袋確實遺落在車上,由司機送至派出所交付認領。 林女表示,因為一時疏忽,下計程車時未回頭檢視隨身物品有無遺落車上,也沒記下車牌,幸有松山分局員警的積極協助,及計程車司機的熱心幫忙,才能順利找回。 松山分局呼籲,大眾搭乘計程車下車時,務必再次清點隨身行李避免遺漏,並記下所搭乘之車號,若不慎將物品遺留於計程車上時,以利警方迅速聯繫、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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