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因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星期一),臺北市稅捐處表示,繳款書已於3月中旬陸續寄送,提醒民眾收到後,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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