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青年公園管理所 發稿日期:110年4月9 日 新聞聯絡人:劉玉華 業務聯絡人:王淑雅主任 聯絡電話:0905-905-658 卉欣公司案 北市策進作為杜絕不法 有關卉欣公司承攬中正區及萬華區公園等委託維護清潔服務案,送交估驗計價資料照片重複使用一案,公園處已依契約對廠商處以罰款,同時透過公園處政風室循政風系統函報市府政風處及工務局政風室。公園處表示,已施行檢討各項策進作為包括修正契約內容、加重契約罰則並持續清查109年標案、調整採購策略等,以杜絕不法情事。 公園處說明,108年2~9月間主動進行107年度各管理所委外契約專案清查時,發現卉欣公司承攬「106年度青年所所轄中正區及萬華區公園等委託管理服務」(107年度續約)案,履約期間(107年4月~108年3月)雖均已依契約規定清掃及維護公園環境整潔,惟每月送交之估驗計價資料中,有照片重複使用情形,市府於109年7月2日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卉欣公司疑涉犯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5條文書罪嫌」,目前法院審理中。關於卉欣公司以虛偽不實文件履約一事,公園處將依照採購法之規定及程序,檢討停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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