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處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若同仁涉法絕不寬貸! 聯絡人:洪德豪主任秘書 電話:1999轉835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10年4月1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站,偵辦建管處核發陽明書院明德會館建案使用執照部分,經瞭解該案為建管處核發之104年使字第0306號使用執照,市府對同仁品操一向從嚴要求,並秉持「不枉直、不庇縱、不護短」之原則辦理,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建管處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如有涉及不法之員工,將依法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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