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老人福利科/身障福利科 發稿日期:110年4月29日 聯 絡 人:楊雅茹科長/謝宜穎科長 聯絡電話:1999#6967/6963 針對臺北市議員陳怡君4月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109年大同區某私立老人養護所所照護長者壓傷未及時送醫,社會局回應,109年4月接獲單一陳情通報,家屬來電反映長者109年1月開始臀部出現壓瘡傷口,並陸續因泌尿道及傷口惡化至醫院治療,109年4月傷口惡化進行清瘡手術,109年4月9日退住,陳情疑似機構照顧疏失致長者過世。 社會局接獲陳情後於109年4月30日會同護理專業委員至機構無預警稽查,該機構有護理紀錄未詳實記載換藥紀錄及過程、營養評估紀錄異常現象未呈現營養計畫等缺失,社會局令機構限期改善並於109年6月機構陳報限改內容。針對29日記者會家屬陳述機構未及時告知及照顧疑義,社會局將跨專業全面檢視,如機構確有違反老人福利法將依法處理。 針對立案老人安養護機構,社會局訂有公安輔導查核、法定機構評鑑、各類型不定期專案稽查等機制,針對專業照護品質、安全環境設備、財務管理及工作人員進用等面向進行輔導管理每年定期進行督導考核並配合中央定期辦理評鑑及相關安檢,將持續把關並加強管理措施。 另外,針對議員提到大龍養護中心也發生疑似照顧不當之情事,社會局表示,大龍養護中心為公辦民營之全日型住宿身障機構,110年3月接獲醫院通報,機構內服務身障住民昏昏欲睡,機構人員疑有給錯藥情事。社會局遂即啟動機構稽查,檢核機構對住民用藥是否符合程序規定;並同時啟動身障保護調查。依社會局調查結果,當日值班同仁因藥袋掉地上後未再次確認姓名,致有給錯藥情事,後來發現住民精神狀態不佳昏昏欲睡,始送醫檢查。社會局已責成大龍養護中心檢討及辦理後續生服員教育訓練。目前住民恢復狀況良好無副作用,持續於機構接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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