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發稿日期:110年5月27日】 業務聯絡: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吳青娟科長 0963-098-134 陳虹升股長 0975-799-126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林奎宇研究員 0930-936532 【主題】配合三級警戒停課,幼兒學費補助及育兒津貼仍按時發放,不影響家家長權益! 【時間】110年5月27日(星期四)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急速升溫,全國第三級警戒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臺北市配合中央教育部決定,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含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停課期間配合延長至110年6月14日。 基於防疫優先,教育局建議家長應優先在家照顧幼兒,依規定申請「防疫照顧假」;但若有特殊情況者,得請各教保服務機構專案協助,專案協助對象以醫護人員、警消人員、低收、中低收入家庭及經濟弱勢家庭之子女為優先照顧之對象,但不以上述類別者為限,仍應就個案之情形妥善與家長溝通。 有關停課期間之收退費機制,考量本次疫情之突發性,在儘可能衡平家長權益與幼兒園經營成本的情況下,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一規定,各教保服務機構應按比例退還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家長仍需繳納學費及雜費。而教育局亦呼籲幼兒園得考量疫情影響之程度,從優計算退費金額。倘有家庭因疫情影響導致危及生計者,得向本市社會局申請急難救助,詳情可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首頁/相關服務/社會救助/急難及災害救助」項下查詢。 此外,就讀本市公幼、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者,以家長原每月繳費數額扣除午餐費及點心費後繳納費用(公幼每月繳納2,500、非營利每月繳納3,500、準公共每月繳納4,500),學費差額仍由政府補助;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教育局每學期補助5歲幼兒領取助您好孕補助2,543元至12,543元不等,2至4歲13,660元學費補助及每月育兒津貼2,500元,仍按時發放,不影響家長領取補助權益。 停課期間各幼兒園教職員工仍正常上班,但應積極落實異地辦公或在家上班機制,於停課期間園方仍須每日追蹤關心幼兒在家之健康狀況,或同住家人是否有確診個案,並進行校安通報;亦應於停課時間積極備課、整備防疫物資、處理行政事務及整體園所教室內整潔與消毒等工作,此外,幼兒園教職員工於正常上班之情況下,園方仍應支應人員薪資。 學齡前幼兒的教育及照顧係維繫社會安定之重要基礎,教育局仍請各幼兒園本於永續經營的角度與園內教職員工共同應對本次疫情之衝擊,倘有未依規定退款,經查證屬實者本局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從重處分並要求退費,未按規定支付教職員工薪資者亦將移請本市勞動局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至於相關紓困方案亦刻正研擬中,祈請各幼兒園共體時艱,以度過疫情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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